|
【经销商】选购地板遭遇“偷梁换柱” |
【jingxiaoshang】2010-8-27发表: 选购地板遭遇“偷梁换柱” 塘沽读者王先生日前选购一款品牌地板,送到家后,却发现地板变成另一品牌。消协认定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最终王先生获得4000元赔偿。王先生于7月3日,在塘沽一家装饰商城选购了一款某品牌的地板,价 选购地板遭遇“偷梁换柱”塘沽读者王先生日前选购一款品牌地板,送到家后,却发现地板变成另一品牌。消协认定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最终王先生获得4000元赔偿。 王先生于7月3日,在塘沽一家装饰商城选购了一款某品牌的地板,价格9480元。该品牌地板是王先生之前早就看好的,因此在选好款式、颜色后当即支付了全款。7月9日送货安装时,细心的王先生惊奇地发现地板竟然是其他品牌,而并非之前订购的品牌。诧异之间,王先生思前想后从店面的广告牌、销售人员的介绍到销售单据上标明的都是自己看好的品牌,而如今却变成了另一品牌。带着疑问王先生询问厂家送货人员,得到的回答却是“送来的地板是当初订购品牌的系列产品之一”,且型号即是包装上的型号。可王先生从未听销售人员介绍过该品牌还有系列产品。于是,经查询得知送来的地板并非是订购品牌的系列之一,而是一个独立品牌,此时的王先生恍然大悟,一种被欺骗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为此,其找到了商城的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商城售后部门负责人立刻展开调查。通过几天的调查得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鉴于此种情况,商城负责人立即找到了经销商,但经销商却态度坚决,拒不承认有意欺骗消费者,仍坚称是“系列产品之一”的说法,拒绝对消费者作出任何赔偿。但从其店名、广告宣传到订货单据显示都是消费者订购的同一品牌,经销商的“系列”说法无凭无据。面对经销商的强硬态度,商城的售后部门负责人带着消费者于近日一同来到了塘沽消协。 消协认为:经销商这种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对消费者已构成欺诈。而依据《消保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一倍。鉴于经销商拒不赔偿的态度,消费者提出的索赔又合情合法,消协与商城经研究决定,启用先前联合推出的先行赔付保障措施,由商城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而后再向经销商追偿,真正将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消费者最终仅提出4000元的赔偿要求。 瓷砖相关 经销商年会经销商峰会经销会议经销商培训经销商大会经销商年会经销商峰会经销商,本资讯的关键词:经销商先行赔付品牌地板选购 |